法律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程序之征地审查

  集体土地拆迁涉及到的利益比较负责,也是土地拆迁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征地审查的流程如下:

  (一)基本工作流程

  1、编制呈报说明书: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2、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土房管局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3、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文件、资料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二)主要内容

  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1、项目用地安排情况

  2、拟使用土地情况

  3、其他应说明的呈报内容

  (三)申报文件

  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时,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1、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由用地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3、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5、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