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东处女膜索赔案开庭,29岁女子索10万

  被出租车撞上后,29岁的晓晓(化名)及家人将的哥和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处女膜破裂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昨天上午9点,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庭前调解,晓晓一方仍坚持10万元的索赔标准。案件当天未宣判。

  法官建议降低赔偿标准

  昨天上午8时50分许,南方都市报记者来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外,此时被告的哥潘先生一脸平静,“公司告诉我,不需要太担心的。”

  上午9时许准时开庭,原告晓晓及其家人,均未出现在庭审现场。随后,法官宣布此案不对外公开审判。约一个小时后审判结束,法官和当事各方相继走出审判庭,“不用再次开庭,我们会择日宣判,赔偿金额到时也会宣判的。”主审法官告诉南都记者。

  潘先生称,在庭审中,保险公司的代表详细复核了对方要求的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认为对方提供的证据中有许多不合要求,“当时法官还建议精神损害赔偿,能否降低到3000元左右,对方没有答应。”

  医院诊断处女膜裂伤

  南都记者在晓晓一方提供的起诉材料中,查到中山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在入院情况一栏,注明“年轻女性未婚,无性生活史”。医院在最后的诊断中做出结论:外阴裂伤并外阴血肿、处女膜裂伤。此外,出院记录上还显示,医生已为晓晓进行清创缝合术以及处女膜裂伤缝合术。

  仍坚持10万元赔偿

  与当事保险公司有代理业务关系的广东泰力律师事务所吴飞跃律师称,从已发生的与治疗相关的费用来看,这一部分在交强险种里解决,基本没有大的问题。“但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还没见过交通事故中有这么大的。”对于此类精神损害赔偿而言,关键在于难以举证。

  而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晓晓的代理律师、广东卓正律师事务所的车维律师称,不会更改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

  律师说法

  “车祸撞破处女膜,在河南省有一个这样的案子,最后获赔了3万元。”

  ——原告晓晓代理律师车维

  “你说(处女膜破裂)对你生活的影响,也许是真的,可怎么衡量?难道要到5年后,嫁不了人,或者生不了孩子,那时候或许可以衡量。”

  ——被告方律师吴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