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开现金支票背面盖章吗,现金支票盖什么章

  开现金支票背面需要盖章。现金支票取款时,持票人要在支票背面的“持票人签章”处签章,如果收款人是个人的,还要查验个人身份证件,并登记号码后,银行才给予支取现金。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现金支票盖的章是出票人在银行预留的章。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该为或者公章,加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或盖章。支票出票人的签章必须和预留银行签章一致。如果支票印章不符,将会被罚款。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