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已成专利保护一种客体
“2009中国互联网大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互联网资产价值研究论坛同期举行。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主管合伙人李亚莉表示,知识产权在互联网资产资本化中产生了非常重大的作用。
李亚莉指出,互联网的资产多数是属于无形资产,虽然包括了少量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主要以商标、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构成。美国的企业它从资产比例当中无形资产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从1975年17%上升到2005年的80%。
在谈到知识产权与互联网的关系时,李亚莉表示,首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数据信息中的一种法律工具。电子商务的核心问题就是数据信息,而数据信息作为商业秘密直接得到产权法的保护的,将这些数据信息进行固化,它的表达方式以文学作品、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等形式取得产权的保护。
第二个方面,知识产权贸易已成为电子商务活动,特别是国际间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和竞争手段。
第三个方面,知识产权产品成为电子商务中的主要交易对象。具有的高科技产品被称为知识产权,在高科技产品中凝结着相当大的比重的知识产权的价值,比如在计算机软件、多媒体当中,在无形商品贸易中,计算机软件包括电影在内的录音制品、文学作品等版权产业的产品占主要地位,尤其是版权产品通过互联网进行上穿下载,利用电子商务进行交易独具优势。
第四个方面,电子商务模式已成为专利保护的一种客体。1996年美国擅离法商标局颁布的《专利审查程序手册MBPBEP》中已经明确允许商业方法申请专利。
第五个方面,电子商务为知识产权的获得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在电子商务的影响下,电子申请已经问世。以电子申请的形式来获得专利权、商标权是获得知识产权的一种新途径,可以看成一种特殊的商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