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合伙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
2、合伙协议内容应当完善,载明法律规定的事项。包括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等;
3、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协议的效力的认定方法有:
1、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3、公民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也无人能够证明订有口头协议,如当事人进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也可推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4、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工作以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公民,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人所订立的合伙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债务由一个人承担。
对外:合伙人均需承担责任即使合伙人签订过协议,约定亏损由某人全部承担或者某人不承担亏损责任,但这些协议通常仅对合伙人内部有约束关系。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其担责,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合伙人担责后,可以按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对内:有约定的按约定只要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即使亏损仅由某一人承担这样的约定看起来显失公平,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