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疆:伊宁市调整营业税起征点使纳税人受益

  从10月1日起,新疆伊宁市对符合“营业税个人纳税人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月营业额3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由月营业额(或销售额)3000元调整为5000元”条件的纳税人筛选登记,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全市已有10427户纳税人得到免税实惠,年减免税额达1713.6万元,户均年减少16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