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吗,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适用的、当事人可以公开举行的对一些重要的事实表达自己的意见的行为。它通过公开举行的方式来进行,它一般适用于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权衡时,个人利益有可能受到极大的侵害的情形下进行。

  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

  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许可听证一般是必须要进行公告的。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并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因此,行政许可中的听证一律应当公开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