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该怎么办呢?

  实践中的借款合同是分为了有偿和无偿两种的,其中的有偿借款合同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有利息的借款合同。通常情况下合同当中都会有关于借款利息的约定,那要是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这些借贷关系,实践中统称民间借贷。《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息。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约定,法律上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三、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

  (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五)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此外,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应该在约定偿还借款时将利息与本金一并还给出借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