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预防公司恶意欠薪?

  企业欠款问题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现象,经济贸易不可能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货物交割后货款没有到达帐户之前就已经存在欠款行为。

  但是,欠款性质不同,应区别对待。

  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的欠款,企业都希望对方有能力在该期限内支付欠款,但是,对方常常不能如此履行。欠款现象不可避免,也不能回避。防止恶意欠款是企业尤为重要的。

  生活有时身不由己,难免揭不开锅。但也可能碰到有些虚假企业恶意欠款!这,也是要防着的!!!

  1、建立客户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以往的客户履约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并采用动态信用管理。付款政策也应灵活、多样。对信用好的客户,可以放宽政策;对信用差的客户,应严格政策,这在国际信用制度的应用中比较普遍。对新客户应该对其资信进行保守的评价,制定相对严格的合同条款,对资金充足或项目资金落实的客户的付款限制,可以适当放宽政策。

  另外,对大客户,可以放宽政策,而对小客户,条件应相对苛刻。做到事先防范。

  2、设定摧款职责,实行部门化管理。在企业内部,尤其是欠款严重或欠款经常发生且足以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的企业,应设立合同收费的岗位职责,合同还款的好坏,纳入该岗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而且以此作为部门绩效的评价因素之一。对于欠款严重的企业,可以采取激励政策,鼓励摧款人员努力经营,早日收回款项。

  3、除开展摧款人员的摧款活动外,企业可以配套采用各种方法,促进企业的还款。

  4、从大环境来说,银行系统应成立摧款公司,部分企业为及时回收货款,可以将合同欠款的受益人折价转让给银行的摧款公司,由银行摧款公司负责摧款,甚至利用银行权利强制划款,企业可以马上得到少许折扣的资金。

  5、银行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适当放宽资本金的控制,而加强信用的控制,使信用好、资金少的企业得到较好的生存发展机会,而对资金雄厚、信用差的企业做适当限制。

  6、推行信用证制度,欠款企业的开户行为信用证的开证行,收款企业的开户行为议付行,在银行之间建立强有力的沟通和制约,保证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