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错误逮捕赔偿义务机关
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上述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都有权作出拘留决定。因此,上述任何一个机关只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错误的拘留决定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就成为赔偿义务机关。所谓“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是指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包括虽有一定证据但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重大嫌疑的情形。
此外,检察机关对于其自行侦查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不作出拘留决定,而是请求公安机关以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的,该公安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其应检察机关的请求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应被视为检察机关作出的错误拘留决定,检察机关是正确的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