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受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
身体受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包括治疗费、医药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等。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当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住院费和单据为凭据。应当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得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则不予赔偿。
2、相关费用,与治疗密切相关的有关费用,具体有:
(2)交通费,即送受害人去本地医院及外地医院治疗的交通费及护理人员因护理而支出的交通费,此费用按实际支出赔偿。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损害的时间、地点、方式的证据;
3、当事人承认或者双方达成损害赔偿的证据;
4、人身损害的证据
(1)医疗单位诊断证明;
(2)法医鉴定书以及伤残等级评定书;
(3)医药费、住院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证据。
5、财物损害的证据
财物受损情况、受损程度评定、受损财物原价值、修理费用等证据。
6、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6、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7、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8、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