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特点是什么,如何认定?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特点包括: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可以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来把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

  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3、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4、过错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