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信托成功发行国内首个公益信托计划
中国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信托计划六月六日在西安推出。用以支持陕西汉中、宝鸡等地震灾区的救灾和重建。以发行公益信托的方式支持救灾和重建被视为是信托业务的一种创新,在国内尚属首创。
据悉,这个由西安信托公司推出的“五。一二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一千万元。募集的资金来源为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百七十万元(西安信托股东)、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三百二十万元(西安信托股东)、西安国际信托公司二百万元、深圳市斯科泰技术有限公司一百一十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西安信托五。一二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有如下特点:
一、与全国已发行的具有公益性质的集合资金信托不同,该信托计划不是将信托收益的一部分或是信托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益目的,而是将所募集资金及其收益全额用于捐赠。
二、该信托计划系严格按照公益信托的要求进行设立和运作。以陕西省内因五。一二大地震受损的中小学校重建,或援建的新希望小学为信托目的,并聘请了西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托监察人,获得了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信托。
三、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利益。即在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且信托计划宣告成立后,委托人并已失去信托资金的所有权,产生实际捐赠效果。为保护委托人利益,西安信托将协调民政部门为委托人开具捐赠发票。
四、该信托计划由政府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受托人、信托监察人多方监管,以确保信托资金全部用于信托目的。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财产将通过定向捐赠形式捐赠给陕西省救灾募捐中心或其他公益机构。西安信托在信托监察人的监督下,确定捐赠项目,并对捐赠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在资金的拨付、使用过程中,受托人、信托监察人将实行跟踪监督,履行法定的信托义务。
五、该信托计划还创新成立了委托人大会,以决定延长信托期限、改变资助范围等重大事项
西安信托表示,将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信托义务,跟踪信托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确保信托资金全额用于信托目的,还将对信托资金资助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避免信托资金的挪用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