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借条一式几份有效

  借条一式一份就有效。当事人也可以自行签订两份或者多份,但是需要内容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借条应该写明以下几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1、自愿履行

  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它是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结果。

  2、承认债务(权)

  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已过时效”之债务,无论何种方式,均构成对原债务(权)的承认。但在实践中,承认的方式常为: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在催收单上签章和为原债务提供担保。

  3、抵销

  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主(自)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动债权。抵销分法定的和合意的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