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毒品再犯可以取保候审吗
累犯毒品再犯社会危险性较高,一般不会被取保候审,毒品犯罪在我国打击力度较大,再犯被抓住会构成特别累犯,累犯不会被减刑假释。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累犯制度,顾名思义,是以累犯为规制对象。刑法上的累犯,也属于重新犯罪。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毒品犯罪。其中,前罪所指的毒品犯罪,仅指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第348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两个罪。后罪所指的毒品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所有毒品犯罪,即刑法第347条至第355条规定的12种毒品犯罪。
2、前罪必须被判处刑罚。这里所说的被判处刑罚,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中的任意一种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被判处刑罚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前罪被判处实刑,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期间、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前罪被判处缓刑,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的缓刑考验期间、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任何时间内。前后两罪的时间间距没有任何限制。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所谓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和挥霍的主要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
累犯和惯犯有以下区别:
1、行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条件,而惯犯则不存在这种限制,有前科的可以成立惯犯,无前科的而屡次实施犯罪的,同样可以成立惯犯;
2、惯犯反复实施的必须是同种犯罪,而累犯则没有同种犯罪和异种犯罪的限制;
3、累犯要求前后罪须为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而惯犯则无此要求;
4、在主观方面,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间接故意。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则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实施犯罪,不能成立惯犯;
5、构成累犯的犯罪种类多,而构成惯犯的犯罪种类仅限于盗窃、赌博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