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虐待家庭成员,两男分别被拘

  虐待家庭成员不再仅仅是批评教育,昨日上午,灌云县两名男子均因此而进了拘留所。这也是自《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本市公安机关首次查处虐待家庭成员案件。

  灌云县图河乡某村的马某(男,23岁),小学毕业便辍学在家,终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从2001年起至今年6月,马某在向其父母要钱未果后,多次用绳、棍、皮带等物殴打、虐待父母及家庭成员,致其父母多次被打伤,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灌云县陡沟乡某村的李某(男,59岁)与妻子李某某自1995年以来,拒绝赡养其母亲李潘氏,不给其吃喝,对其虐待,影响极坏。日前,马某和李某的家人分别到图河和陡沟派出所控诉,经调查,情况完全属实。灌云县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第1项之规定,对马某和李某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和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