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及运作模式

  摘要: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信托投资公司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本文主要介绍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及运作模式两方面的知识。

  一、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受托经营公益信托;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信托公司的运作模式

  (一)以某公司的股票和债券为经营对象,通过证券买卖和股利、债息获取收益。

  信托投资公司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

  在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

  投资者以委托人的身份,用委托资金直接参与投资的业务。

  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