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一)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用地批准文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四)中标通知书

  (五)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图审报告

  (六)档案移交合同书、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备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七)安全报监书、监理合同备案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建筑节能节能登记备案

  (九)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十)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

  必须是建设单位办理,也只有建设单位能办理;因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手续、证件都在建设单位。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所采用的作法,这项制度是指由国家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该工程开工建设的制度。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