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补充规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的补充规定

  1989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增加了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现将新增加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等项目收费标准补充规定如下:

  一、《商检法》第六条规定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等项目,其检验、鉴定收费标准:

  1、出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