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著作权法约定期限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1.文档内有图文的作品,先按照文字作品登记一次保护文字内容,再按照美术或摄影(根据具体图片来看)作品登记一次保护图片内容

  2.著作权人为多人(两人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里需要上传两个人的合作协议,私人聊天记录不能作为材料佐证;

  3.著作权人姓名与作品署名不一致的,在作品介绍中说明一下情况,或者增加一个声明来确认身份一致;

  4.为公司创作或者与公司、机构等相关联的作品,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况,要提交授权协议等证明材料;

  5.录制好的音频文件按照音乐作品登记,曲谱按照音乐类型登记,歌词按照文字作品登记(不要求一定要拆分开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和版权保护的需求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