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特殊体质导致的病情加重医院不负责吗?

  北京海淀区曹旭升律师回复:这位朋友你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因特异体质而造成的医疗损害不属医疗事故,但根据你所叙述的案情,我认为你丈夫即使是特异体质,医院也有责任,因为医院在没有对你丈夫进行相应诊断的情况下就给你丈夫开药并不将你丈夫留院观察,让你丈夫去自行治疗,这就失去了及时停止用药防止病情加重的机会,医院在此方面显然有明显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