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苏州无良企业为何敢多年违反劳动合同法?

  1月6日,某报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讲述了苏州吴中区一家台资企业十多年来变着戏法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恣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极力克扣员工加班费、刻意压缩员工应有福利。而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劳动者,鉴于资强劳弱的社会大环境以及维权成本过高的现实,不得不选择沉默、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在现实中,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计算基数常常低于员工实际工资,或只交员工应交部分而不交公司部分。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老龄化、就业条件恶化和成本增加,特别是工资以超过10%的年均增速上涨的情况下,企业家往往通过伪造员工信息或拖欠社会保障金的方式来保证利润空间。此外,在一些企业的管理者眼中,还往往把“超时加班”与“敬业精神”画等号,而员工为了保住职业或争取晋升机会也不得不超时加班。就本文案例而言,工厂的加班是强制的,否则就会扣除员工绩效工资,因此对于工人来说,其并没有劳动的自由。

  执法司法机关切实履职是劳动者维权的保证。地方政府不能为了支持企业实现增长目标,忽略了社会效应的重要性,对企业主特别是外国企业家肆无忌惮的行为视而不见。而在本案例中,企业如此无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根本的原因在于,相关职能部门对于企业违法行为不告不管的置若罔闻态度,对合法权益受到企业侵犯的劳方的投诉处理不力,给不道德企业和不道德企业家留下了恣意妄为的空间,让权益受到企业侵犯的劳动者觉得告了也白告,干脆就不去举报,或因怕丢掉工作而不敢抗争。

  此外,员工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可能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员工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总是委曲求全、忍气吞声,无异于是对无良老板侵权行为的变相纵容和激励。而作为员工娘家人的工会组织,也应该主动替员工维权,为员工提供帮助,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不让企业的诡计得逞。

  总而言之,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行为之所以频现,关键还是法治社会建设滞后。解决之道,一方面要加快法治进程,在法律法规执行层面做到“全覆盖”,规范所有用人单位的所有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案件查处的效率,做到对违规单位“当处则处、当罚即罚”。只要劳动者勇于和善于维权,劳动执法部门和审判机关形成共识,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公平正义,那么,无良企业侵权行为不仅很难得逞,反而会“偷鸡不成蚀把米”,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