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