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退休返聘属于劳务关系

  提问: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按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处理?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相关司法解释也指出,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以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一般认定其与用人单位属于劳务关系,如果双方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可直接循民事途径解决。

  案例:白某于2008年起在一织造公司任保安,2014年1月白某满60岁。因年事已高,白某于2014年4月与公司协商一致离职后,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法院认定白某在2008年与2014年1月间与该公司形成劳动关系,2014年1月后与公司形成劳务关系,在此基础上支持了白某从2008年至2014年1月间的经济补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