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孰是孰非的“预防性用药”

  据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基因工程室研究员严某某称,统计显示中国狂犬病疫苗年使用量达1500万人份,而其中99.8%的人原本不必接种;因误解而接种狂犬病疫苗的人数至少占接种总人数的1/3,而他们根本没有感染风险。

  尽管这位专家提出:99.8%的人原本不必接种狂犬病疫苗。但笔者认为,它依然难以颠覆那种根深蒂固的用药观念,那就是预防性用药。狂犬疫苗的过度滥用或许正因此而来。

  严某某说,美国疾控组织2008年发布报告,对可能传播狂犬病的8种情况的发生概率进行评估,其中(非狂犬病流行地区)犬咬伤、猫舔舐、犬舔舐、在医院与狂犬病患者接触等4种情况的发病概率最高为1/10万,通常不必进行暴露后处置。他认为,这并非打包票说在美国被狗咬后绝对不需接种狂犬病疫苗,而是其概率太小。这对中国防治狂犬病同样有启示意义:人们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如无必要,尽量少接种或不接种。俨然之意是,因为发病概率太低,所以或许可以选择不接种疫苗。

  我们必须明白的是,在“什么情况下要接种疫苗?”在这个问题上,起主导的往往是医疗机构及医生,而不是普通民众。最后的结论是,为了应对“微乎其微”的发病率,或许还可以拯救少数的生命。我们的选择是,采取最保守最保险,也是成本最高的那一种:给所有人都尽可能用上药物,以防止小概率的并发症。但它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吗?

  对制药公司、医疗机构及医生们来说,答案或许是肯定的。当下,国产狂犬病疫苗约为300元/人份,进口疫苗价格更高,有这种推销的冲动,或许首先就来源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当然,或许还有化解医疗纠纷风险的原因。医院及医生们会认为,看吧!我们已经把最好的药物给你用上,如果再发生什么意外,那怎么还可能与我们有关?相反,如果不这样干,他们反而会不踏实。如果因为没有用上药,患者发病了,找自己麻烦怎么办?

  在医疗领域,这样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为了防止细菌感染,很多患者,甚至只是一般感冒的患者,都被用上了最高级的抗生素。前几年,那些心血管病的患者会被要求静脉输液一些诸如丹参、参麦药物,理由是“通血管”,预防脑血管意外。随着中成药针剂输液事故不断增多,这股风气才得到遏止。

  预防性用药的出现,乃至是过度与变味,或许与适用症放得太宽松或者卫生监管过于粗放有关。作为政府卫生监管部门,应该重视一下这位专家的意见,进行摸底调研,在狂犬病疫苗的适用症上进行明确与体现,加大监管的力度,减少那些不必要甚至是有害的用药。如此才能够在根本上颠覆那种根深蒂固的用药观念——为了预防而滥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