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异议如何处理

  一、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异议如何处理

  1、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处理方式:若当事人因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在一年内,提起撤销之诉。若当事人因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而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的,可以在三年间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