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提前上班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即可看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只是判断职务行为的一般条件,并非必要条件。工伤一般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之外,如果与其职务有内在关联时,也可认定为工伤,如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反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所受到的伤亡,并非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从事与职务无关的行为受到伤害。因此,职工提前上班受到伤亡,可能是工伤,也可能不是工伤。判断的标准为是否与其职务有内在关联,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所用词“因工作原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因履行工作职责”等,如果与其职务有内在关联,则可认定为工伤,否则就不是工伤。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或者工资单。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须提供能够作出有效证明的两人以上证人证词,并根据最高院证据规则,证人证词必须分别作出,证人签字确认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3、首次就医病历等医疗资料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5、用人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局盖章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6、近亲属代为申请的,需提供能证明与伤害职工为近亲属的有效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授权委托书。

  1、关于职工在上班时间是否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

  是否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亡,主要看三个条件:

  (1)是否在工作时间;

  (2)是否在工作岗位,对工作岗位的认定主要看劳动合同、证人证言、需要上岗证的岗位还要看是否持有上岗证,各地执行有所差异,请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3)48小时的起算点为开始抢救的时间,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所载时间为准。如果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亡。

  2、只在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也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因此,就看这个员工是不是在工作岗位了,不是所有在工作时间因病死亡的,都能认定工伤的。

  3、如果不能认定工伤死亡,公司是没有赔偿的,按照医保待遇处理,单位必须在三个月内申报工伤,单位不给申报的,遗属可以在12个月内申报,希望抓紧时间,不要错过,否则工伤保险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