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前提条件?
委托执行是指受理案件的执行法院对于债务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案件,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一种活动。债务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法院可以自己直接到当地执行,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委托执行是人民法院间的一种重要的司法互助制度。
委托执行的前提条件有:
(1)委托法院对该执行案件享有管辖权。如果委托法院对执行案件本身没有管辖权,应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而不是委托执行。
(2)委托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执行案件。委托执行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行为,发生在委托法院受理该案后。
(3)委托法院应该在立案后1个月内办妥委托执行手续,对于超过此期限委托的,除非对方法院同意,不得再行委托。
(4)委托案件的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应在受托法院的管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