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我国遭遇反倾销现状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发展,一些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指控逐步增多。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遭受反倾销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反倾销案件急剧增加,对我国出口产生严重的威胁。据统计,在1980年至2000年的20年间,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案件,约占国际反倾销案件总数的11.25%,排名第一;遭受反倾销最终裁定的案件数量及其比例也都位居世界第一,这些表明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

  我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客观原因。反倾销作为WTO所认可的保护国内工业不受冲击的法律武器,被一些国家滥用。近年来,由于国际贸易领域竞争激烈,全球经济不景气,加之关税的下降和非关税壁垒受到越来越多的约束,反倾销措施越来越成为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手段,即以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加之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前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国外许多国家仍带有政治色彩看待我国,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在对我国实施反倾销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歧视性,利用制度上的特殊便利,加大了反倾销的针对性。

  第二,主观因素。(1)欠缺合理的外贸出口结构是遭致反倾销的重要原因。从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偏重于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工业、轻工产品和农副产品。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长期呈过度竞争的态势,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造成中国的出口商品与低价密不可分的不良国际形象。(2)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出口管理制度不健全。出口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常常是某种商品只要在国外畅销,国内企业便蜂拥而上,导致某些商品大量涌入存在进口国,给人以“倾销”的印象。事实上,很多国家的反倾销法都以进口数量的明显增加作为考虑倾销构成或工业损害存在的重要因素。(3)国内出口企业应诉不力。我国出口企业碰到被告反倾销,往往是采取不应诉的态度。加上我国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客观上又缺乏应诉经费和反倾销专业人才,所以在面对反倾销调查时多采取“消极避战”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