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轻伤对方不愿意赔偿有什么法律后果
不赔偿或不积极赔偿与积极赔偿相比,在量刑上是会要增加或多一些的。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出具的书面量刑,是法定的从轻处罚的事由,合议庭在量刑时会考虑此事实依据,而适当从轻处罚。
(一)相对于积极赔偿而言,不赔偿或不积极赔偿,自然少了量刑从轻的事实依据,而导致丧失了减轻处罚的机会。
(二)但是犯罪嫌疑人亦应当明白一点,不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非不代表受害人就放弃主张合理损失的权利。受害人依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且其中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损失,经举证、质证和辩论后,合议庭亦必定支持。
(三)受害人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并取得民事判决后,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犯罪嫌疑人不赔偿,法院执行局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冻结期动产不动产用于执行判决。
不同人员打架,会造成不同的伤害,也会有不同的量刑。殴打别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仅会被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还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会被处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达到判刑标准的,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综上一级比二级重的。
(二)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