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难断车位归属
商业小区的车位到底归谁所有呢?《物权法》将如何界定小区车位的权属?记者为此采访了法律界有关人士。
存在不少法律盲点
小区停车费纠纷的关键是确定权属。涉及小区停车位置分地上停车位和地下车库两种,二者概念不同。专家认为,多数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占用的是小区的公共区域,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收益权也属于全体业主。但在车库到底应该归谁这个问题上,律师认为,目前《物权法》依出的是框架性的规定,对于车位的一些具体纠纷比较难于操作。因此,车位纠纷的焦点问题都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物权法》的实施细则加以规范。
有律师认为,目前还存在两个法律盲点,“对于权属归开发商所有的停车位,其收费标准和执行是否应该由政府介入?在业主委员会还没有产生的时候,业主所有的停车位其停车费怎么收取?”
业主共有实有弊端
法学专家指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今后区划内的车位,要么归开发商所有,要么归具体某个业主所有,要么归物管公司所有,归全体业主共有将很难再出现。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的车位,仍然属于业主共有。
“此次《物权法》对车位的态度是尽量明晰产权,尽量不要搞成业主共有。”规划内停车位归业主共有,存在很多弊端。
法律条文应细化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相关律师认为此规定显而易见缺乏可操作性:“什么是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怎么才算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开发商将其价格定得过高,业主买不起,这算不算满足业主的需要?”
如果单纯按照购房者购买房屋时是否分摊了车库、车位成本确定车库、车位的权利归属,涉及比较复杂的建筑专业问题,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应该通过立法要求开发商从立项开始,即对车位设施单独立项,单独计算其材料费、人工费,并分摊到房屋价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