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浏阳设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最担心的往往是医疗费难以落实。昨日,记者从浏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从8月1日起我市正式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垫付交通事故中伤者的医疗费用,以保障事故受伤人员先获得必要的抢救治疗。

  今年2月,家住小河乡火厂村的杨昌海在集镇上买完年货回家时被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杨昌海被撞成脑外伤,需要数万元抢救费用。但受害者及肇事方都无力及时支付抢救费用,受害者一筹莫展,最后在好心村民的帮助下才凑齐了这笔“救命钱”。

  设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后,类似杨昌海的情况将有望改变。按照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方案,从今日起,需要由基金管理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的,可以由受害人本人、近亲属或医疗机构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案单位代为受理并审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垫付通知或者申请后,按规定及时办理。

  据了解,救助基金的来源主要有9种:按交强险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政府交强险财政补助;对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依法向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机动车号牌拍卖所得资金;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资金;社会捐款以及其他资金。

  为了做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日前我市还成立由财政局、公安局、金融证券办、卫生局、农业局、审计局、地税局、民政局、交通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