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摇号上牌须有车位”不可行

  11月5日,北京交通部门提出多项建议治堵控污,其中包括建议研究以停车泊位控制机动车增长的实施可行性,把拥有停车泊位作为申请小客车摇号的资格审核条件之一。专家称此举有利于规范停车秩序,但有网友认为这是鸡生蛋蛋生鸡的两难命题。

  尽管有关专家为“摇号者须有车位”罗列了种种好处,然而公众却发出不少质疑之声。从表面上看,此举好处多多,比如,有利于规范停车秩序,有利于购车停车管理上的公平公正,有利于控制车辆增长,甚至还有利于倒逼开发商多建停车位。但事实上,这一建议没有可行性,是“中看不中用”的治堵控污措施,甚至还会引发不少负面效应。

  首先,凭车位摇号很可能造成车位资源浪费。

  据悉,按照发达国家每辆车平均配1.3个停车位的比例计算,北京停车位的缺口有400万个之多。车位资源本来就很紧张,如果推出凭车位摇号措施,不仅没有缓解车位紧张,而且还会加剧车位紧张,原因就是凭车位摇号会造成车位资源浪费。这是因为,摇号购车的前提是必须有车位,但很多人有车位之后不一定能在短期内摇号中签,那么,在等待漫长中签的过程中,就会浪费部分车位资源。据悉,从明年起北京每年24万个的小汽车摇号指标将变为15万辆,中签率会大幅降低。如果推出凭车位摇号,浪费车位就会是大概率事件。

  其次,凭车位摇号难以避免造假。

  1998年-2004年北京曾实施凭停车证购车的政策,但由于市场上出现开具假泊车证明等情况,随后该政策便不再执行。这次推行凭车位摇号,同样难以规避造假,这是因为住宅小区的地上车位没有产权,日常管理权在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随意开具车位证明的可能性很大。

  其三,凭车位摇号必然炒高车位的售价和租价。

  由于停车位匹配严重不足,“物以稀为贵”,如果再推出凭车位摇号,不仅开发商会像炒房价一样去炒高车位售价,而且,物业公司和车位拥有者也会借机炒高车位租赁价格。尽管车位价格上涨有利于控制车辆增长,但同时也造成车位价格严重扭曲。即使限制车位价格上涨,也是治标不治本,因为有产权的车位具有商品属性,很难去干预。

  另外,还会引发新的社区矛盾。

  由于很多小区地下车位极其有限,小区的地面就变成了停车场。众所周知,地上车位往往是没有产权的,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那么,有限的地上停车位究竟如何处置就成了一个大问题,这有可能成为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爆发点,而很多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本来就很多。从这个角度而言,凭车位摇号是给小区制造新矛盾,增加社会不稳定。

  还有,此举也存在公平性问题。

  由于老小区车位配置严重不足,而新建小区车位相对多,那么,对老小区居民来说就不公平,而这种不公平是由于历史原因、政府早期规划不到位造成的。换言之,政府早期失职带来的问题,却要居民来承受,显然,不太合理。我们要意识到,凭车位摇号实质是利用了政府早期对车位规划不到位这一漏洞,政府利用自己过去的漏洞限制居民购车,似乎也不大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