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东要求查看账簿公司可以拒绝吗

  一、股东要求查看账簿公司可以拒绝吗

  股东在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应当以正当目的为限制,亦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地行使查阅权。在公司有合理理由相信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时,公司可以拒绝其进行查阅。拒绝查阅的前提并未要求公司证明股东的查阅已实际产生了损害的后果,公司只需证明股东一旦行使上述权利可能会产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即可拒绝查阅。

  二、股东查阅权

  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文书等相关的会计原始凭证和文书、记录进行查阅的权利。法律设立股东账簿查阅权,是因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笼统、大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原始的会计账簿更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发生的具体情况。股东要想获取更充分的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就必须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三、股东如何行使“查阅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另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股东在行使“查阅权”时,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可查阅、复制相关材料,而且必须登记。对于查阅的地点及时长,相关法律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相关法院判决可以推断出,股东在查阅公司相关材料时应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内查阅,对于查阅时长也要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