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商调档能否调到股权转让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要如下资料,到工商局调档窗口交资料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公司公章。

  4、法人委托书(可以到工商局调档窗口在填写)身份证复印件。

  地区不同可能会有差异,具体还请咨询下当地工商,以当地为准。

  (一)网上查询:

  1、登录所在市工商局网站——在线办事——档案管理——在线查询;

  2、进入登录页面,需要使用一证通进行登录操作,登录成功后,选择要查询的企业及业务类型;

  3、选择好后即可跳转详情页面查看,同时可以下载打印,此时的页面已加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

  (二)现场查询(档案自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备案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才可查询):

  1、取号;

  2、提交资料,办理查询卡;

  3、由查档人员自行选择查询打印(旁边有查询设备,插卡操作提交需要打印的内容后点击提交打印);

  4、打印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加盖公章交给查档人员(查询章的颜色由原来的红色变为现在的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