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母遗嘱公证需要子女去公证处吗

  不需要子女在场,不需要子女签名。你父母作为财产所有人,有权利单独、共同处分其所有的财产。而无需经过子女的同意。公证遗嘱只需要父母前往公证处,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即可。子女作为陪同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本身选择的就是公证遗嘱,此时自然就是要办理公证手续才行。不过要是通过其他方式来订立遗嘱的话,此时公证并非是生效的要件,因此当事人也可以不进行公证,此时对遗嘱的效力不会有什么影响。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二)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三)遗嘱书;

  (四)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五)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承法这一规定,确定了公证遗嘱在几种遗嘱中的最高效力,但同时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形:被继承人立了公证遗嘱之后,处分财产的意愿发生了变化,但又没有或情况不允许再次办理公证遗嘱,改变之前的公证遗嘱内容,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最后遗嘱。

  《民法典》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公证遗嘱的合法性可以得到保障。和其他形式的遗嘱相比,因为有公证员的流程把关,对内容的合法审查,遗嘱内容更规范、遗嘱形式合法无暇疵。如果一刀切,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很多老人写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既没有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的参与,也没有公证人员的把关,遗嘱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文字表述不严谨,可能引发更大的麻烦,一场遗产继承诉讼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