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
文号:
本机关依法于年月日在采集到样品,该样品标签标注的生产单位(进口代理单位)为,生产日期(批号)为,商标为,规格为,包装状况(储存条件)为。依据的规定,请你单位派员携带身份证和单位授权证明,于年月日到进行产品真实性确认,或者将《产品样品确认书》加盖公章后寄回本机关加以确认,并对确认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逾期不确认的,视作你单位对上述样品的真实性无异议,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月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