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的区别

  继承纠纷中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指的是继承开始由于继承权的确认争执而产生的纠纷。分家析产是由于家庭成员家庭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能够再在一起生活,而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继承纠纷与分家析产纠纷的区别:

  1、诉的种类不同。

  继承纠纷是一种确认之诉,往往是有无继承权,遗嘱的效力或继承的房额的确认所产生的纠纷;而分家析产纠纷是一种给付之诉,是对已经明确的权利,主张分割、析产出来。

  2、诉讼时效不同。

  对由于继承纠纷应该按照最多不超过二十年期间的规定;分家析产纠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被侵犯的侵权纠纷,目前仍然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三年内行使。

  3、继承与分家析产发生时间不同。

  继承只能是在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才能开始,被继承人生前是不可能发生继承问题的;而分家析产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4、处理方式不同。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各继承人都没有表示过放弃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诉争的房屋应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他们之间为此发生之诉讼,可按析产案件处理,并参照财产来源、管理使用及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具体分割。

  对于继承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最方便易记的的区别是,继承人未表示过放弃继承的,应视为接受继承,之后发生的财产纠纷可按析产案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