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涉及到法律程序和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

  1、在发生宅基地纠纷时,法院会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宅基地手续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合法。

  这包括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

  如果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人民法院有权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2、对于涉及他人承包地、自留地的宅基地纠纷。

  法院会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考虑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是否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

  如果审批的宅基地侵犯了第三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或维持审批文件的判决。

  3、对于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的非法用地建房,法院会考虑是否侵犯了相邻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如影响通风、采光、通行等。

  4、如果确实侵犯了相邻关系人的权益,法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或者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二、法院审批宅基地流程

  1、在法院审批宅基地的过程中,法院会依法审查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行为。

  2、法院会核实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审查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如果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行为存在违法情形,法院有权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3、法院还会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申请宅基地的面积是否符合规定等。

  4、法院还会核实所审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是否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

  如果审批的宅基地属他人承包地、自留地,法院还会审查是否侵犯了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确实侵犯了第三人权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或维持审批文件的判决。

  三、宅基地争议案件处理

  在处理宅基地争议案件时,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1、对于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如果不服政府处理决定,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以行政案件受理。

  2、对于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法院会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并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建房手续、收回宅基地。

  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盖好房屋,法院会在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

  3、对于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法院会本着依法、合理的精神妥善予以处理。

  如果确实给邻人造成损害,法院会责令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对于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法院会查明一方在建房时对方是否明知而未提出异议,并在不妨碍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判令占有人继续使用。

  5、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的房屋产权纠纷,法院会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并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判决房屋产权归属。

  6、对于未经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到当地政府申请处理。如果当事人不服政府处理决定,法院会以行政案件立案处理。

  7、对于经过统一规划和确权的宅基地因界址发生争议的,法院会以民事案件直接受理,并查明土地使用证上的四至是否明确、长、宽、面积等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1)如果四至确实被移动,法院会以四至为准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2)如果争议一方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面积与实际情况相符,另一方不相符或提供不出土地使用证的,法院会将该宅基地处理给实际情况与土地使用证相符的一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