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行政诉讼功能
摘要:行政诉讼功能是设定行政诉讼目的的客观依据,对行政诉讼功能的认识过程也是对行政诉讼本质的认识。行政诉讼的主要功能是:行政纠纷解决功能;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功能;权力制衡功能;政策形成功能。
关键词:行政诉讼;功能
行政诉讼制度如何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我们不仅要研究行政诉讼的目的,更要把握行政诉讼之功能。“如果说目的是主体的特性,那么,功能则是客体的功用和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本身没有什么目的,目的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的目的,但法律有功能,他能为立法者和司法者的目的提供某种服务”。行政诉讼功能是设定行政诉讼目的的客观依据,因此可以说:对行政诉讼功能的认识过程也是对行政诉讼本质的认识过程。长期以来我们对行政诉讼功能在认识上的偏差直接影响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实践。我们认为行政诉讼主要具有行政争议解决功能、相对人权利保障功能、权力制衡功能与社会政策形成功能,中国行政诉讼功能有必要在回应时代要求的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的调整与完善。
1、行政纠纷解决功能
行政诉讼制度作为一种诉讼制度,首先关注争议的解决,但与其他两大诉讼制度显著不同,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纠纷。行政诉讼主要解决一般的公众(包括公民、行政诉讼法院的功能还缺乏一个明晰的理解,更缺乏一个足够的知识装备和对自己司法功能的明晰界定。”(8)在当前中国,行政诉讼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一个解决行政纠纷的行政系统;司法层级的设置都不是为了解决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则的问题,而是为了更准确细致地解决纠纷并监督集行政与司法为一体的下级官员,因而行政诉讼的功能主要在于纠错,同时制衡下级法官,行政诉讼机制是依附于行政管理系统的。理想中的行政诉讼不仅解决行政争议,而且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还应当具有发现、创造法并形成社会政策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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