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承租人和出租人谁是甲方

  出租人是甲方,承租人是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中的表述:出租人被简称甲方,承租人被简称乙方。但我国目前的法律条文还没有在合同中确定甲方和乙方的规定,我国法律条文中的关于合同相对方主体的表述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因为甲方、乙方的称呼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俗成的,所以直到现代也一直有沿用。

  承租人的义务有: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的义务有:

  3、物的瑕疵担保;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