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欠社保5年,职工求助工会获补偿

  在企业工作了5年,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一直没给上社会保险,这个难题一直困扰着某毛纺厂的职工任师傅。近日,任师傅电话咨询了北京市职工服务热线12351,在工会律师解读了相关法律政策后,任师傅向毛纺厂提出了社保补偿。昨天上午,任师傅告诉记者,他和毛纺厂已经就社保补偿问题达成了一致,多年的难题终于在工会的帮助下解决了。

  职工:5年没缴社保单位推说没钱

  任师傅告诉记者,他从2007年3月就在这家毛纺厂做线工,入职时就签了劳动合同,到现在都5年了。因为自己是外地农村户口,以前也不了解怎么缴纳社会保险,看着厂里的本地职工都有社会保险,也没在意。

  前两年,他听说不分外地户口和本地户口,用人单位都得给职工缴纳社保,他就找到厂里的领导询问,但得到的答复是厂里没有钱,所以没能给他缴纳社保。至于什么时候能给缴纳,厂里也没有给出具体时间。任师傅认为厂里不给他上社保是欺负他不懂政策。为此,他电话求助了职工服务热线12351。

  企业:已给社保补贴每年发放900元

  针对任师傅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该厂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解释,前几年,因为国家和北京市都没出台相应的异地社会保险转接政策,厂里的几名外省农村户籍职工对社会保险政策存在误解,认为每月都要在工资里扣钱,上了也没法在北京享受退休,提出不愿意在北京上社保。

  厂里考虑到这几名职工的想法,就没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但每年都给他们一定的社保补贴,每人每年900元,用工资的形式体现。因为任师傅对此不知情,所以一直以为企业没有给他补偿。

  律师:缴社保是义务补贴后仍须补缴

  记者就任师傅的情况咨询了北京市华泰律师事物所律师王志明。他表示,按照《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企业不能将社保的费用以现金的形式补贴给员工,即使企业已经这样做了,职工如果去社保部门投诉,单位还是要补缴。”(午报记者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