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就业者应纳入社保体系
中工网电(记者车辉)在网上开淘宝店、当客服、做美工的网络就业群体,已有上千万人。然而,这一庞大的人群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还处于“真空地带”。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人大财经委主任丁耀民在“两会”上呼吁,应尽快将网上就业人员纳入就业统计和社会保障体系。
网络就业,是一种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的就业形式,经营网店、从事电子商务服务业等是网络就业的主要方式。近年来网络零售和电子商务服务业在中国快速发展,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提供了一个新的就业平台。比如,一些大学毕业生通过设立网上商店,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而且帮助亲朋好友解决了就业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网络提供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IDC(国际数据公司)的资料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淘宝网创造了270.8万个直接就业机会,比2009年1月的淘宝就业数据增长了472%。除了直接就业外,淘宝还拉动了大量服务外包和物流行业的就业机会。据测算,在网络零售中平均1个直接就业可以带动2.85个间接就业。这样算,淘宝网直接或间接带动了1000万人的就业。
丁耀民表示,这么庞大的一个网络就业人群,还缺少相应的统计体系。目前网络就业人群尚未纳入国家就业统计当中,影响了对网络就业人员的政策支持。另外,相关部门也未将网络就业人员纳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该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丁耀民认为:“这么庞大的网络就业群体,不应该被遗忘。”
丁耀民建议,应将网络就业人员纳入就业统计体系内。网络创业者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即可认定为就业,这样不仅可以使就业统计更加精确,也使得网络创业者可以享受到各项由自主创业带来的政策优惠(贷款、创业补助、社保补贴、失业保险金等)。同时,也应将网络创业者和从事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网络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规定其缴纳社会保险等的相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