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食品进出口商标侵权怎么处罚?

  食品进出口商标侵权的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申请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领证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

  2、审核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

  3、输入电脑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

  4、发证。

  1、一般转让费用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的,但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2、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自然人商标转让,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参照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