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拆迁许可证怎么办理

  城市房屋拆除一律取消拆迁模式,改为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包括确定房屋征收范围、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征收补偿方案与听证、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征收补偿费用等程序。

  农村土地征收包括发布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实地调查登记、张贴征地公告、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和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实施补偿与土地交付等程序。

  1、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提交相应文件、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人填报《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

  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