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度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二)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三)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件。
(五)【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