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和未建交国家的人结婚?

  一、有哪些国家还未和我国建交?

  根据中国外交部网站公布的数据,与中国未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有23个。

  它们分别是:美洲的巴拿马、巴拉圭、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尼加拉瓜、萨尔瓦多、伯利兹、多米尼加、海地、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大洋洲的所罗门群岛、瑙鲁、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帕劳、图瓦卢,非洲的布基纳法索、冈比亚、斯威士兰、圣多美、普林西比以及不丹。

  二、与外国人结婚需要哪些资料?

  (一)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二)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三、没有与我国建交的,怎么拿到婚姻状况证明?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未建交国家的涉外婚姻,可以采取双重认证的方式,即由中国和不丹都建交的第三国驻华使馆出具证明。如果觉得找到合适的国家比较困难,也可以向不丹本国的外交部门咨询,寻找愿意开具这项证明的第三国驻华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