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动,为你揭开中介黑暗内幕
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事,免不了要找一些人帮忙,可是一个人的精力实在有限,久而久之,就有了中介。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可是真是这样吗?但凡某一行时间久了,潜规则就出来了!
1、虚假房源,弄得人团团转
一位业内人士说,很多时候,一些小房产中介的房源是假的,甚至根本没有房源,其房源都是通过不正常渠道获得的,行业内称“套房源”。如果再遇上黑中介设置骗局,最终结果往往是黑中介卷款逃走,而买房人钱房两空。
2、“意向金”不要轻易交
一般说来房源抢手,提前交定金的情况在一些正规中介交易中也会发生。但是这种情况,定金并不是由中介来收取,而是由卖房人与购房人商定,中介只是第三方。
一位律师说,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这一说。实际情况是,房屋中介通常在开给购房人的收据中,暗地将收取的购房“意向金”以某种方式“过渡”为购房定金。例如,中介往往会在相关单据上注明“意向金自动转定金”之类的条款,且不将该条款主动提示或告知购房人。购房人如不购买有关房屋,就很难再要回钱款。
3、“吃差价”,也成了潜规则
按理说,房屋中介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依靠中介费,但是相比较高额的“房屋差价”来说,个别黑中介还是不惜铤而走险,囤积房源,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获取房屋差价和中介费两项收入。
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房产中介私自抬高房屋销售价格“吃差价”行为,成了一种“潜规则”,这笔差价最终会流入个别房产中介的腰包。
4、坑蒙拐骗无所不为公共安全专家法院谁也不怕
近来,租房行情大涨,租赁纠纷频发,不少黑中介也活跃起来,想在这轮行情中浑水摸鱼捞一把。本月初,记者接到读者投诉电话。房东李女士和“北漂”租户小林声情并茂地给记者讲述了他们是如何一步一步陷入黑中介的圈套——被“演技超强”的房托儿打动,被满身刺青的“老总”威胁,自己受骗还差点被黑中介告上法庭……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面对B社会一般强横的黑中介该怎么办?到底什么部门能管管这些黑中介,公共安全专家、法院、工商还是建委?
意外的是,这起案件不久前有了一个戏剧性的收场,黑中介最后竟然服软了,退房退钱。在为受害者高兴的同时,记者仍有疑虑,为什么老百姓非得动用一些“非常手段”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黑中介真是防不胜防!”这是房主李女士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她在广安门附近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三居空着打算出租,因为怕遭遇黑中介,11月初,她自己在网上发布了租房信息,特地注明“中介免谈,只对个人”,很快电话接二连三地来了,“全是中介打来的,差点把我烦死,最后好不容易有一个小伙子说是个人求租,我就答应他来看了房。”
这个自称小王的年轻人留给李女士的印象很好,他说自己是北京人,和女朋友、妹妹共三人用这个房子,“看上去老实极了,表情特别诚恳,而且是一口北京话,自称是一家企业区域销售负责人。看完房他说很满意,当时就拿出了2000元订金,我就相信他了,现在想来,他有这本事真该去当演员。”
两天之后,小王和一个朋友小刘一起来到李女士家,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签约的时候,李女士发现了一些疑点,首先,小王一直自称北京人,可身份证上却赫然是安徽一个村庄,对此小王解释是“他从小在北京长大的”;还有,小王拿来的是一个中介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他说自己不会写合同,就从中介公司的一个朋友那里随手拿了一份,这样比较省事。虽有些疑虑,但李女士对小王的信任占了上风,她只是在合同里加了一条“只限3人居住”,正是这一条,为她日后与黑中介斗智斗勇的战局中增加了胜算。
而当时,李女士还并未觉察危机逼近,在小王的一再催促下,她甚至都没来得及仔细研究一下合同,就签了字。小王很痛快地付了三个月的房租15000元,双方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