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业服务合同的原则以及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备案的吗?

  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依据如下:

  1、主体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

  2、合同自愿(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权利义务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规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制约滥用合同自愿(自由)原则,要求形式的公平和实质的公平。合同的实质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大体相当的对等。

  4、诚实信用原则

  又叫诚信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

  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备案,并且需要准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等文件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