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会计法律法规包括哪些内容

  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按权威和法律效力区分,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制定的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法的内容:包含七章五十二条内容内容。

  1、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会计法的基本问题,如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奖励规定、管理部门等。

  2、第二章会计核算,主要介绍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包括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资料及会计档案等。

  3、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规定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4、第四章会计监督,具体规定会计监督的类型。

  5、其余的三章分别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及附则。

  二)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的主要内容:

  按照制定机关不同,我国的会计行政管理法规有3种。

  1、会计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或批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地方性会计法规,指由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会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文件。

  3、会计规章,指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如财政部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会计规章制度。

  会计部门规章的主要内容:

  1、会计制度按会计主体不同分为企业会计制度和非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

  3、非企业会计制度规范非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4、会计准则是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范,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规则和指南。

  (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从我国《会计法》的发展过程看,行政责任形式经历了一个从以行政处分为主向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转变。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后者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如财政部门)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或者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的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在《会计法》领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会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处罚形式。

  (二)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刑事责任作为最具威慑力的制裁形式,只适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已经达到了“公害”的地步,因此加强刑事责任被认为是治理不规范的会计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伪造或者毁损会计资料以进行偷逃税或者贪污、挪用犯罪,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是对犯法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是即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三)民事责任。会计责任中的民事责任在国外、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中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平等主体间的会计关系越来越多。在这些平等主体间的会计关系中,由于会计信息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提供信息一方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似乎顺理成章。因此在我国,随着会计法律关系性质的多元化,民事责任也正在成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

  公司解散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清算,并不是由公司公司财务清算,所以公司财务不需要对公司清算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